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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来源:  日期:2017-01-06  点击数:

        (一)办公室(机关事务股)。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局机关财务、事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机关宣传、信息、法制、档案、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的登记、传阅、归档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承办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制宣传教育。
        (二)人事股(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学校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学校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和记录。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局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工资审核工作。
        (三)财务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编制局直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检查、督促、统计教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负责直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小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相关工作。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学和课程改革。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外教育;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安排中小学教学进度;拟定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生录取工作;负责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审验、发放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五)职业教育办公室(行政事项服务股)。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民办职业教育等;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负责全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专业课程设置、调整及毕业证书的审验发放;指导全县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和学生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股室及部门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教师教育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制定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综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规划的实施及落实。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中小学生体育健康达标工作;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和常见病的预防治疗。
        (八)学前教育股。负责管理全县学龄前儿童教育工作,拟定和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与政策及年度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前教育、宣传和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指导和考评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做好省、市示范幼儿园创建与评估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园所的工作。
        (九)学校安全工作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评估;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对学校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检查;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县级安全文件,协调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有关单位对学校周边及校内安全工作的管理及培训;做好省、市、县有关安全管理部门交付的临时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和教育系统的关心下一代工作。